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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视频沉迷中的智能推荐算法反思与规制

作者:杨美玲,潘静
发布日期:2025-11-25
来源:网络安全与数据治理

引言

短视频是以连续画面、背景音乐及字母等组成的区别于传统长视频(影视剧、综艺等)的内容载体[1]。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12月,我国短视频用户规模已达10.40亿,网民使用率高达93.8%[2],位居各类互联网应用前列。《中国网络视听发展研究报告(2024)》数据亦显示,人均单日短视频使用时长已达151 min,远超其他互联网应用。过度使用短视频不仅影响学业和工作,更可能造成认知失调和情绪波动,甚至存在间歇性停工的潜在危害[3]。智能推荐算法作为短视频平台实现用户增长的核心技术,其对沉迷现象的驱动作用尚未得到充分规制。我国既有研究多聚焦于算法责任认定、平台义务界定、未成年人保护措施以及算法监管立法完善等方面,主张通过加强算法透明度、强化分级管理等手段规制平台行为。然而,这些结论往往存在将算法技术“工具化”而忽视其沉迷诱导逻辑,容易简化平台责任认定,同时现有法律体系下结构性缺陷分析不足,导致对策建议的实操性有限。

据此,有必要围绕智能推荐算法与短视频沉迷的交互关系展开研究。首先,解构智能推荐算法的技术特性,阐明其通过神经心理学机制强化用户依赖的本质,论证法律规制的必要性。其次,剖析当前治理困境,包括沉迷判定标准缺乏、“立法+行政”双轨制执行效果不彰、监管与自律协同失效等,揭示传统规制手段适配短板。最后,从法律规范完善、监管模式转型和多元共治机制三个层面,提出针对性治理方案。这不仅为破解算法驱动型短视频沉迷提供实操路径,更为数字时代技术风险的法律规制提供范式参考,推动从“被动应对”到“主动构建”的治理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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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杨美玲,潘静

(北京邮电大学人文学院,北京100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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