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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量劫持罪名认定的困境与纾解——基于数据安全法益的视角

作者:许瀚文
发布日期:2024-03-25
来源:网络安全与数据治理

引言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数字化进程的加速,流量劫持所造成的社会危害性日益凸显,成为网络安全领域的重要议题。数字经济下的流量与收益直接挂钩,一旦本属于某些经营者的流量被恶意转移,其盈利能力必将大幅削弱;而且流量劫持人为设置消费者与网络平台直接联系的障碍,使得消费者自愿或者被迫放弃目标搜索页面,进而提高了搜索信息的成本。正因如此,流量劫持行为出现之初,因其违反了公平竞争的原则,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规制。然而,流量劫持严重损害公民个人信息安全、财产安全和社会秩序,因此具有刑法规制的必要性。2015年,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付宣豪、黄子超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作出入刑的判决以来,流量劫持的刑法定性与量刑规则引起了刑法学界和实务部门的关注。基于此,本文从数据安全法益的视角出发,对流量劫持的罪名认定进行深入研究,通过对流量劫持的行为解构和类型化进行详细阐述,立足对相关罪名的检视和法益溯因分析,提出数据安全法益视角下流量劫持罪名的纾困路径,以期对流量劫持的刑法定性与规制有所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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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许瀚文

甘肃政法大学涉外法治学院,甘肃兰州730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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