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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型App强制“用户同意”的形式、原因与规制

作者:文禹衡1,2,虞美婷1
发布日期:2024-09-03
来源:网络安全与数据治理

引言

App平台成为人们日常生活普遍、便捷的重要工具之一,但App平台通过强制“用户同意”用户协议、隐私协议等(下文统称“用户协议”),追求后续收集、处理用户个人信息与数据的形式合规,从而规避法律责任。“合规”沦为企业处理个人信息与数据的过场仪式,用户的个人信息与数据安全难以得到保障等问题日益凸显,尽管《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App平台,但侵犯用户权益问题似乎没有得到根本解决。App平台中存在的各种不良现象,不仅仅是职业道德与行业伦理的问题,更是触犯了法律的底线[1]。规制App平台强制用户同意行为,是当前网络领域亟需解决的问题。目前,学界研究大多从App平台和用户之间签订的用户协议性质、影响、内容出发,但较少分析和研究消费型App平台强制“用户同意”的具体问题。王红霞、杨玉杰[2]认为,用户要么不使用服务,要么就必须接受相应的全部要求;杨祥瑞[3]认为,如果用户在注册时不同意平台对用户个人信息的需求,则将无法注册成功,也将无法使用平台;马永保[4]认为,社交媒体隐私政策大多文本冗长繁杂,而且权利与义务不对称;陈峰、王利荣[5]认为,信息收集者设置的“不选即走”模式和个人信息的外部可得性使得同意的价值变得稀薄;刘裕[6]等认为,App平台在隐私政策中诱导用户授权、通过技术屏障制约用户权利保障。

整体而言,学界尚未专门研究平台强制“用户同意”的问题,也未探究消费型App平台强制用户同意的具体表现形式及背后原因。为分析消费型App平台强制用户同意的表现形式和产生原因,本文在工业和信息化部2022年公布的侵害用户权益的App名单中选取样本展开研究。筛选样本时,剔除非消费型和已经无法下载的App平台,共选取30个App平台(如表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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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文禹衡1,2,虞美婷1

(1.湘潭大学法学学部,湖南湘潭411105;2.湖南省数据治理与智慧司法研究中心,湖南湘潭41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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