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数字经济时代,中国在“逆全球化”的挑战中坚持推进以制度型开放为总体定位的高水平对外开放。数据成为影响国家地位和企业发展的重要资源。在国家层面,加强数字合作、维护数据安全是推动行业数字化和捍卫国家数据主权的必然要求;在企业层面,加强数字化改造、推动各环节数字化连接和各部门数据共享是创造更大商业价值的必然趋势。因此,数据治理不仅涉及隐私保护、商业机密和国家安全,体现政府治理能力,还关乎国际数据治理规则制定和数字经济合作。为应对数据保护主义的蔓延,中国逐步构建公权主导的数据跨境治理的多层规范体系,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推动重点领域规则和标准的相通相融,打造透明协同的高标准治理体系[1]。东盟与中国的贸易往来正不断加强,学者们针对中国-东盟的合作研究集中在贸易结构和规则[2-3]、互联互通建设[4]和产业合作[5-6]等方面所带来的经贸挑战和潜力;对于数据治理的研究,学者们主要聚焦国际数据治理的立场分歧和全球发展态势[7-9]。在数据治理的合作研究上,主要聚焦东盟与全球数据治理规则的对比[10],着重剖析东盟内数字鸿沟所带来的跨境数据流动治理差异[11-12]。数据治理合作是中国-东盟数字合作的基础,鲜少有文献就东盟的数据治理现状展开细致的梳理,就中国-东盟间的数据治理合作研讨可行性路径。因此,本文通过全局性梳理东盟及各国数据治理规则差异,充分辨析中国与东盟开展数据治理合作的机遇与挑战,为推进区域内的数据治理合作提供依据并提出三点建设性意见。1东盟数据治理规则现状与合作挑战自2020年欧洲议会发布《欧洲数字主权》,正式提出追求“数字主权”,各国家纷纷提出了自身的数据治理主张。全球数据治理体系在数据权属上强调个人数据保护,在国家安全上强调网络和数据安全,在国际贸易上强调数据合规跨境[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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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李盈2,郭伟龙1,2,张礼明2,高智伟2,刘丕群2,张浏骅2
(1.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广东广州511370;
2.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广东广州511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