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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宇宙环境中版权保护的逻辑转型与规则发展

作者:胡浩翔1,吕昊然2
发布日期:2025-04-27
来源:网络安全与数据治理

引言

元宇宙”是运用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型技术搭建的虚拟世界,作为技术转型与数字经济热点之一而备受关注。近年来,多地政府将元宇宙产业发展写入年度政府工作报告中,为地方相关产业布局提供具体的政策指引。2023年8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等五部委更是专门印发《元宇宙产业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指出“元宇宙是数字与物理世界融通作用的沉浸式互联空间,是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创新和应用的未来产业,是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的高级形态”,为元宇宙产业的“虚实互促”擘画出明确的发展蓝图。然而,元宇宙产业的创新发展在促进多项技术集成应用、多场景动态整合的同时,也将会对元宇宙环境中版权保护的基本逻辑与规则产生颠覆性的影响。

元宇宙环境中的版权保护正呈现出不同以往的崭新格局。正如有学者指出,其时空和场景均具可编辑性,因此版权保护需涵盖具体与抽象等不同层级;元宇宙中虚拟数字人、自然人、机器人多重主体共相交互,将重构版权归属和侵权责任机制;此外,数字产品也需克服种种价值问题[1]。也有学者认为,元宇宙时代意味着用户主权、版权主体获益权、表达自由权的勃兴,创作主体地位更加平等、平台垄断愈发削弱,凸显出人本主义的版权保护理念[2]。还有研究将元宇宙版权保护面临的诸多新挑战归纳为版权客体、专有权利以及合理使用制度的三重扩张[3]。

在这种情境下,传统版权法体系中以创作者、作品为核心的既有利益平衡模式亦将受到严重冲击,进而应当向着以大型协同共创、数据与作品密切联系的“新利益平衡”格局渐次转型。版权法兼具保护私人权利与维护公共利益的双重目的,利益平衡是版权保护规则价值构造的基础内核。应对元宇宙环境中构建版权规则所面临的数字生态新挑战,首先需要明晰其中“新利益平衡”格局的具体情势。本文力求厘清元宇宙的本质及其与版权、版权保护规则之间的有机联系,探究新技术、新模式、新格局共同影响下元宇宙环境中版权保护的逻辑转型与规则变革,以期为元宇宙的版权保护规则和纠纷化解提供可行的理论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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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胡浩翔1,吕昊然2

(1.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浙江杭州310005;

2.清华大学中国科技政策研究中心,北京100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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